1. 比選條件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2015年耗材類物資采購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比選人為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及自籌,現(xiàn)委托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比選,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比選內容
2.1 項目概況:耗材類物資是保障鄭州地鐵1號線2015年生產維護和正常運營的必備物資,包括橡膠墊片、電腦模塊、JA棒式絕緣子等約814項物資。
2.2比選范圍:包括耗材類物資所有產品的采購、包裝、運輸、裝卸、保險、技術服務(包括技術文件等相關資料的提供)、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售后服務、質保期服務等,詳細內容見比選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
2.3計劃供貨期:按照比選人要求分批供貨,下達采購訂單后20日內具備供貨條件。
2.4交貨地點: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2號線車輛段。
2.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及比選人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2.6質量保證期: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質保期的規(guī)定,但至少應為12個月。
3. 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比選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持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按比選公告發(fā)布當日中國銀行發(fā)布匯率的中間價折算)。
3.2比選申請人須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yè)績(類似項目是指:合同簽訂時間在2012年1月1日至比選申請截止時間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耗材類供貨項目,且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3.3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破產、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tài)。
3.4比選申請人須提供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經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中無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未出現(xiàn)連續(xù)三年虧損。
3.5比選申請人須提供檢察機關出具的比選申請人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查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比選公告發(fā)布日期當日或之后;比選申請人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查詢期限從比選申請人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成立之日起; 查詢對象應至少包括比選申請人和法定代表人)。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或本項目同一標段比選申請。
3.7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比選申請。
4. 比選申請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報名及比選文件領取時間、地點: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時 30 分至 11 時3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下同),在鄭州市農業(yè)南路與正光路交叉口向東200米行署國際E座8樓0805房間報名。
4.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4.2.1營業(yè)執(zhí)照、類似項目業(yè)績、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2.2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由比選代理機構留存,原件則在驗證后當場退還(法人授權委托書除外);
4.3比選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5.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比選截止時間,下同)2015年11月27日09 時 30分,地點為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20樓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樣品,比選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網(www.zzmetro.cn)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康寧街與中興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聯(lián)系人:段女士
郵箱:law@zzmetro.cn
比選代理機構: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農業(yè)南路與正光路交叉口向東200米行署國際E座8樓0805房間
聯(lián) 系 人:豆先生 李先生
電 話:0371-88886156
傳 真:0371-65997388
網 址:
www.hnwxzb.com2015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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